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目的是为了加强公众对国际民防组织任务的认识,即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民防是国际通用词,是政府动员和组织民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和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国际民防日”是一个属于民众的日子,人人都应参与其中。
中国与国际民防组织的关系
1992年,我国加入国际民防组织,由民政部牵头负责承办与该组织有关的民防业务。1996年10月,我国在莫斯科召开的第12届国际民防组织大会上当选为国际民防组织副主席国,1998年10月连任。
2007年,我国在上海举办了21世纪民防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防部门政府官员,相关国际组织的代表,防灾减灾领域的专家学者等160多人参会。
25年来,我国政府以及各省区市有针对性地开展民防宣传教育、派员参加国际民防组织的相关活动,参与国际民防救援演练和人道主义救援,有效履行了国际民防义务。
(摘自《中国国防报》 作者:程荣 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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