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防办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力,提高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去年党务公开落实的情况及今年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人防事业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以及所管理的办事事项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
4、依纪依法,客观真实。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公开。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程序要严密、规范,公开形式要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
市人防办各级党组织。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一)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区委、方针政策,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国家和自治区人防办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各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人防办各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扶贫困村、联系群众,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责任科室:机关党委、纪委)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遵守公务用车改革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遵守禁酒令和工作纪律、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责任科室:纪委、机关党委等)
8、其他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二)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按照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根据我办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应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须对外公开的事项,须报经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和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存档备查。要建立三簿一册,即《党务公开会议记录簿》、《党务公开事项登记簿》、《党务公开方案建议登记簿》和《党务公开方案建议办理登记册》;要有齐全的三类资料,即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材料;公开的原始资料(影像资料);收集到得方案建议原件,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和方式应报本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一)公开方式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文件公开。适宜在本系统、本单位党组织内部公开的,对党内重要决策、方案、意见,形成文件印发各支部。
2、会议公开。适宜在本系统、本单位党组织内部公开的,可通过召开党内会议,通报有关党务工作。
3、媒体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公开。此项工作,由各公开主体初审,报办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交由人秘科发布。
4、其他公开。适宜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公开的,可通过局域网、建立党务公开栏、宣传园地等形式进行。
(二) 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长期公开。对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重点是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成员职责分工、联系电话,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常规工作流程等内容。
2、定期公开内容。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发展、党费收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主题教育事项、帮困扶贫情况、评议等事项。
3、即时公开内容。党组出台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后备干部提拨、评先进、党代表推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截至2013年3月2日)。在去年落实的基础上,根据办党组成员的调整,及时成立市人防办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公开目录阶段(截至2013年 4月 20日)。根据去年执行情况,依据中央《意见》、自治区、市《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填写《党务公开目录表》,对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并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络员名单和《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务公开目录》报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截至2013年11月20日)。按照审核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周密安排部署,在本办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根据公开范围和方式,将细化后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并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时做好党务公开情况的收集反馈和归档管理工作,务求实效。
(四)总结完善阶段(截至2013年12月20日)。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充实完善,健全制度,规范运作,巩固提高。
六、保障制度
(一) 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党的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需经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备案。
(二)申请公开制度
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及时向办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工作实际,由办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从各党支部聘请12名党员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全办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认真研究和整改,加强对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
各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定期评议活动,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注重评议结果运用。
(五)责任追究制度
对不按规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评价中成绩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资料归档制度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台帐,将公开工作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示、公开的内容资料、社会监督意见及处理反馈等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办党组决定,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关显峰同志担任,党组成员宋前徳门、余秀峰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董国辉、胡国强、王凤英、张艳春、王汉武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董国辉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办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时调整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研究制定本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应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人员名单、工作实施方案、联系电话报本办机关党委备案。
(二)强化认识,统筹兼顾。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努力做到八有六规范两落实。八有,即有工作方案、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公开目录、有公开载体、有公开制度、有公开档案、有实际成效;六规范,即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时限、规范方案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规范公开档案管理;两落实,即落实责任(工作)人员,落实保障措施。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相结合,做到工作同部署,监督措施同落实,检查考核同进行,使之有效衔接,互为补充,协调运转,达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要切实把党务公开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党务公开的形势,及时研究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安排,要根据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群众的要求,适时调整公开的内容,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有关情况,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督促指导、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党务公开长效运行;要坚持以上带下,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切实纳入到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中,把党务公开列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评先的条件之一;要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党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以党内和谐来推动和促进人防和谐部门建设,为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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