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2 16:49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全面大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结合我办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地向党内或者党外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防腐败、以公开解民怨,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和社会公信力,提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提高基层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赤峰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工作放到人防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

(二)坚持发扬民主。积极推进人防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办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工作的衔接联动,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党外公开,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建立完善党务公开机制措施,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我办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公开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情况。

(三)基层党的组织设置情况。机关党委纪委、基层党支部的设立设置、职能职责、任务分工等情况。

(四)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目标任务以及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等情况。

(五)基层思想政治开展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六)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七)基层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八)基层党内激励帮扶情况。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开展人文关怀、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情况。

(九)密切联系群众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深入开展党建融合工作,开展为家庭困难的党员群众送温暖等情况。

(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斗争,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情况

(十一)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四、公开形式

(一)公开栏。设立设置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便于党员群众监督。

(二)会议、文件。对不适合公开栏、媒体等形式公开的内容,采取召开党员或干部职工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文件、通报、简报、公告、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市人防网站。在赤峰人防网站设立党务公开专栏,综合运用国防动员动态、党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

(四)新闻媒体媒介。在《赤峰人防》杂志进行刊登,同时利用党报、党刊、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和电视等媒体媒介,及时分开人防党建工作有关事项。

五、公开程序

(一)提出。机关党委制定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按程序逐级进行申报审批,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备案。

(三)审批。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机关党委将批准的方案印发至基层党组织,严格按方案要求实施党务公开。

六、公开时限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最大限度地向党内或者党外公开。要注重公时效性,党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范围相适应,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一般要求在活动结束后7-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布,最晚不超过15日,必要时适当延迟公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党务公开工作贯彻到人防党的建设全过程,办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检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党务公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督。要建立完善党务公开机制措施,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调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推动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强化统筹。要配备专人负责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从服务基层工作实际出发,按规定及时向党内或者党外公开基层党建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四)规范管理,强化责任。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审核审批,规范党务公开工作资料的管理,及时对党务公开的音像、纸质等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工作台帐,提升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对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赤峰市人防办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

      2.赤峰市人防办党务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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